雅各講完了人要有行為的信心才算完全(2:22),而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(2:20);他以人的稱義也是因著行為,不是單因著信(2:24)。其實,雅各所講的「得救」和「稱義」並無不同於其他使徒所論述的因信稱義的基要真理,他隨後還喚醒他們是因信主耶穌而稱義的義人(5:16-17)。 他所一再講的是得救後的「成聖」,諄諄的教誨信的人務要活出信心,否則,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,也就不能領受神的義,而徒有稱義之名郤無義人之實。(2:14-24) 這也是保羅日後在哥林多前後書所一再勸誡人的要成聖,才能作為承受天國的義人。
接著,他在上篇勸他們先要在言語上顯明信心,以避免缺乏信心的行為而能活出合乎信心的生命。以防止沒有信心的行為而能活出合乎信心的生命。在這第十一篇裡,他指出他們在生活上因缺乏信心而行出的死行為如下:
I. 好鬥而不得 (4:1-3)
II. 愛世界敵神 (4:4-5)
III. 自傲不親神 (4:6-10)
IV. 論斷違律法 (4:11-12)
V. 不問主可否 (4:13-17)
I. 好鬥而不得 (4:1-3)
雅各指出他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那裡來的呢?豈不是來自他們身內各樣好鬥的情慾嗎(经文中的私慾該是情慾,情慾乃是敗壞的私慾)? (4:1-5) 他們貪戀,還是得不著;他們殺
害嫉妒,又鬥毆爭戰,也不能得。他們得不著,是因為他們不向神求。他們向求神也得不著,是因為他們妄求,要浪費在他們好鬥的情慾中(經文中宴樂所用的原文GS#1939該是情慾)。

II. 愛世界敵神 (4:4-5)
他責備他們這些人淫亂,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?世俗所用的原文意指世界及其上所有的,就像約翰所說的:「肉體的情慾,眼目的情慾,並今生的驕傲,都不是從父來的,乃是從世界來的。」(約一 2:16) 所以凡定意要與世俗為友的,就是與神為敵了。(4:4,經文中的「想」所用的原文GS#1014該是「定意」)
他要他們想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嗎?神所賜、住在他們裡面的靈豈不想親近他們,以至嫉妒他們親近別的神名,且沈溺在其所控管的世界中嗎?(4:5)神是忌邪的神,要祂的子民不可跪拜、事奉那些偶像之外 (出20:5),亦不可放縱肉體的情慾而與世界為友。

III. 自傲不親神(4:6-10)
神賜給人更多的恩典,祂降下的是各樣美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;祂是眾光的所在,並沒有改變,也沒有轉動的影兒。(1:17)
然而,保羅指出他們心中的私慾和聖靈相爭,聖靈又和舊我的血氣相爭,這兩個是彼此相敵,使他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。(加5:16-18) 他們要能勝過私慾和舊我的血氣,就在於親近聖靈、順服祂而行。(加5:16-18)
所以,人要能順從聖靈,還在於先在神面前謙卑自己。這也就是雅各之前教他們在領受真道時,先要「快快的聽,慢慢的說」。又因他們心中的私慾和舊我的血氣常和聖靈相爭,叫人對神的道常聽為逆耳,以至老羞成怒而講論爭辯。所以他們務要「慢慢的動怒」,才能領受神所賜的各樣美善、全備的恩賞。 (1:19-20)
故此,雅各勸他們要表明在神面前謙卑的順服,祂就賜恩予他們。正如經上說:「神阻擋驕傲的人,賜恩給謙卑的人。」這就是主在登山寶訓所宣告的虛心的人和清心的人,他們有福了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、必得見神。 (太 5:3,8) 此外,他們還務要抵擋撒旦,免得被牠迷住。他們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,表明他們是神所愛的,撒旦就必離開他們逃跑了。 (弗 6:11,4:6-7)
這時,雅各再次的諄諄勸誡他們:「要親近神,神就必親近他們。有罪的人哪,要潔淨你們的手!心懷二意的人哪,要清潔你們的心!你們要愁苦、悲哀、哭泣,將喜笑變作悲哀,歡樂變作愁悶。 務要在主面前自卑,主就必叫你們升高。 」(4:8-10)
落在貧困試煉中的人也就不受困於他們卑微的地位,而在主裡高升。他們要因耶和華歡欣,因救他們的神喜樂。主耶和華是他們的力量;祂使他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,又使他們穩行在高處。(1:25,2:12,哈 3:18-19)

繼上述三樣缺乏信心的行為後,雅各再舉出以下的最後兩項:
IV. 論斷違律法 (4:11-12)
他勸他們不可彼此批評。 因為人所行的,在自己眼中都以為正;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。 (箴 21:2)
人最大的盲点就是自以為是。不但如此,人還以此批判别人,以為是伸張正義,替天行道。這是造成很多人際間的紛争和苦毒的原因。即使人知道一些事實和真理,按照他們所當知道的,仍是不知道 (林前 8:2)。所以要注意留给别人一些存疑的恩典 (benefit of doubt)。
人際之間當然要講理,但是更要有慈愛和寬恕,因為神待人是恩典在前,真理在後 (約 1:17)。就如智慧的所羅門王所說:「不可使慈愛、誠實離開你,要繫在你頸項上,刻在你心版上。 這樣,你必在神和世人眼前蒙恩寵,有智慧。」(箴 3:3-4)
更甚於自義,人若批評弟兄,論斷弟兄,就是批評律法,論斷律法。他若論斷律法,就不是遵行律法。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,只有一位,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。即使王的心也在耶和華手中,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(箴 21:1)。人是誰,竟敢論斷別人呢?

V. 不問主可否 (4:13-17)
雅各講完了他們在四方面的不憑信心過活:好鬥而不求,愛世界敵神,自傲不親神,論斷違律法。至此,他嘆息他們還在不憑信心、憑眼見:「嗐!你們有話說: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,在那裡住一年,做買賣得利。其實明天如何,你們還不知道。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?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,出現少時就不見了。」(4:13-14)
他一針見血的指出了他們在世上生命的不定及日子的如飛而去。一寸光陰一寸金,寸金難買寸光陰,世人看時間如金錢。屬神的子民要看時間如生命,出現雲霧般就不見的少時生命卻要在親近神裡,領受從上頭來的智慧,先是清潔,後是和平,溫良柔順,滿有憐憫,多結善果,沒有偏見,沒有假冒。 並且與人和睦,長成像他,多結義果到永生。(3:17-18)
他告訴他們只當說:「主若願意,我們就可以活著,也可以做這事,或做那事。」 (4:15-16)現今他們竟以這些事張狂誇口,就是好鬥而不求(4:1-3) ,愛世界敵神(4:4-5),自傲不親神(4:6-10),論斷違律法(4:11-12),以及不問主可否(4:13-17);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。 最後,他勸他們,知道對的事,卻不去行,這就是他們的罪了。(4:16-17)